关于辞退陈龙同志的通知
各位员工、各有关部门:
我公司员工陈龙(身份证号:642221198301252130)于2018年3月1日起擅离岗位至今,总计旷工31天,根据我公司(宁惠建政字[2018]03号)文件离职管理制度规定,陈龙严重违反公司规定,情形十分恶劣,遂对其进行辞退处理。并且不予结算最后一个月工资和所剩提成。
自其离职之日起,其一切行为均属个人行为,与我公司概无关联,我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。为保证各合作单位和其他个人利益,如有涉及本公司的业务请及时联系公司行政部,联系电话:0951-5010042。
特此通知!
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18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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